关于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
试点招考(招生)公安系统拟录用(录取)人员名单的公告
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(招生)公安系统体检、考察(政审)工作已经结束,从即日起对体检、考察(政审)合格拟录用(录取)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,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
辽宁省公务员局:024-23448361
辽宁省公安厅:024-86992246
附件: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(招生)公安系统拟录用(录取)人员名单.xls 辽宁省公务员局
辽宁省公安厅
2014年12月31日